广大网民朋友: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为推动我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在2016年12月1日至12月底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社会评议。请您填写有关问卷(点击下列单位名称进入),对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客观评价,这个问卷调查结果将作为被评议部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内容。
我们将高度重视您的意见,以此作为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依据。衷心感谢您的参与和配合!
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