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 2020年夹江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乡镇以及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675.0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55.59%,较2019年决算数减少29.31%。具体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夹江县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00%,较2019年决算数减少100%。原因是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相关支出。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夹江县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570.3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52.71%,较2019年决算数减…
2020年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