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乌尤离堆的保护,提升乌尤坝片区环境,增强旅游服务综合配套功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乌尤坝片区四川省大渡河造林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及个人资产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房屋征收范围乌尤坝片区被征收单位和个人国有土地上房屋总面积5万平方米(最终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详见附件1)。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按照《乌尤坝片区四川省大渡河造林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及个人资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2)实施。三、补偿协议签约期限以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