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青衣康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夹江县医疗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从生态环境角度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审批意见如下:一、《报告表》表明:项目建设地址为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青衣街道迎春西路和进站路,总投资30935.63万元,环保投资69.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原夹江县人民医院,利用原医院旧址建设夹江县妇女儿童医院,其中改建门诊大楼 3558m2;改建第一、第二住院大楼 9597m2;改建产检、月子、儿保一体化中心 11500m2;改建内六科 1000m2;改建其他功能用房 1532.71m2;配套附属设施;信息化系统;设备购置等。本项目院区设计床位300 张,院内主要设置有产科、妇科、儿科…
夹江县水利建设中心:你单位报送的《四川省夹江县金牛河新场镇东山村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从生态环境角度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审批意见如下:一、《报告表》表明:项目建设地址为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新场镇东山村,总投资3148.64万元,环保投资12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治理河道总长度 4.5 公里。新建堤防总长 5036 米,其中左岸堤防 2 段,总长度 2479 米;右岸堤防 2 段,总长度 2557 米;河道清障 2 段,共 1.14km;设置排洪(涝)建筑物 16 座。项目已取得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省夹江县金牛河新场镇东山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夹发改项目〔2023〕79号。…
夹江县水利建设中心:你单位报送的《四川省夹江县金牛河吴场镇余扁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从生态环境角度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审批意见如下:一、《报告表》表明:项目建设地址为乐山市夹江县吴场镇金柏林社区,总投资1799万元,环保投资62.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综合治理河道长3000.0m,新建堤防1569.0m,加固堤防480.0m,河道疏浚900.0m,新建穿堤涵管4处,下河梯步4处。项目已取得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省夹江县金牛河吴场镇余扁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夹发改项目〔2023〕60号)。项目符合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乌尤离堆的保护,提升乌尤坝片区环境,增强旅游服务综合配套功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乌尤坝片区四川省大渡河造林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及个人资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凡对本征收补偿方案有意见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明于2024年5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到乌尤坝片区四川省大渡河造林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及个人资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地点:市中区凌云路117号大佛街道办事处钓鱼台社区,联系人:兰林生,联系电话:2306767)或区自然资源局土地房…
夹江县河湖保护中心:你单位报送的《四川省夹江县金银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从生态环境角度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审批意见如下:一、《报告表》表明:项目建设地址为乐山市夹江县青衣街道青衣江村、甘江镇金银河村,总投资1240万元,环保投资5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综合治理河道长度3257m,不涉及清淤疏浚。根据堤线布置,新建金银河护岸约3.1km(按两侧护岸平均长度计),其中左岸新建护岸3011m,右岸新建护岸3270m。项目已取得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省夹江县金银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夹发改项目〔2023〕81号),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四川青衣康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夹江县医疗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833-5662540通讯地址:乐山市夹江县西河路40号项目名称夹江县医疗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青衣街道迎春西路和进站路建设单位四川青衣康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
四川省凤生30万吨竹基纤维材料及制品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四川省夹江县金牛河新场镇东山村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833-5662540通讯地址:乐山市夹江县西河路40号项目名称四川省夹江县金牛河新场镇东山村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新场镇东山村建设单位夹江县水利建设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四川省夹江县金牛河吴场镇余扁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833-5662540通讯地址:乐山市夹江县西河路40号项目名称四川省夹江县金牛河吴场镇余扁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地点乐山市夹江县吴场镇金柏林社区建设单位夹江县水利建设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