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乐山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17日乐山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解决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待遇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