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夹江县和谐三号9栋2单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方案公示图
“乐山市夹江县和谐三号8栋3单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方案公示图
“乐山市夹江县和谐三号8栋2单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方案公示图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乐山市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30日乐山市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筑强省”建设的部署要求,促进我市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一)培育发展骨干企业。对建筑业企业,在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