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强化汛期非煤矿山管理
发布时间: 2021-06-03 15:48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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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安全大排查。按照清单制管理认真开展风险分级监管,采取扣证、停产、停建、停工、停运等措施,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截至目前,排查企业26家次,发现问题147个,停工1户1次。

2)组织专家会诊严格把关施工单位资质切实强化动火作业和爆破管理组织专家对单班下井30人以上地下矿山、尾矿库和边坡高度超200m的露天矿山进行了逐矿会诊,发现问题73个,限期整改73个;指导完成尾矿库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

3)严把复工复产。市共有非煤矿山123座,截至目前复工复产47家。严格验收标准程序,强化突击检查暗访督查,先后对3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8万元。

4)强化汛期督查开展抽查督查,督促企业完善各项汛期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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