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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6-03 15:48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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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安全大排查。按照清单制管理,认真开展风险分级监管,采取扣证、停产、停建、停工、停运等措施,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截至目前,排查企业26家次,发现问题147个,停工1户1次。
(2)组织专家会诊。严格把关施工单位资质,切实强化动火作业和爆破管理;组织专家对单班下井30人以上地下矿山、尾矿库和边坡高度超200m的露天矿山进行了逐矿会诊,发现问题73个,限期整改73个;指导完成尾矿库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
(3)严把复工复产。我市共有非煤矿山123座,截至目前复工复产47家。严格验收标准程序,强化突击检查和暗访督查,先后对3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8万元。
(4)强化汛期督查。开展抽查督查,督促企业完善各项汛期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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