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乐山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3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建〔2023〕88号)分配下达,按照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3〕112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3〕251号)
补助对象及金额:五通桥区1500万元。
补助用途:专项用于五通桥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乐山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