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中央补助资金预算下达情况的公告

2024-07-10 09:47:45 来源: 市财政局

 

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中央补助资金预算,以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建〔202482号)分配下达,按照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补助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50号)、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关于明确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中央补助资金下达对象的函〉的复函》。

补助对象及金额:犍为县5314元。

资金用途:用于补助乐山市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乐山市财政局

20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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