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建航达光伏、风电储能电池产业园(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6日-2022年8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2130080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建航达光伏、风电储能电池产业园(一期)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安谷镇王元村,中心坐标:103°41′9.186″,29°30′32.256″
(三)建设单位:乐山市航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7506.3m2,主要建设1栋5F办公楼(配套2栋3F办公楼、1栋3F研发中心、1栋3F食堂)、1栋6F宿舍楼、1间1F生产废水处置房(包含1间一般固废间、1间危废暂存间)、1栋4F生产厂房(5#)、1栋4F生产厂房(1#)、1栋4F生产厂房(4#)、1栋4F生产厂房(6#)及配套设施等。
本项目建成后,有光伏、风电储能电池4条Packing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9.2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5#生产厂房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6#生产厂房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蚀刻废液再生循环系统产生的氯气经溶解吸收缸+氯化亚铁喷淋塔后,同氯化氢一起经碱喷淋塔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DA003);蚀刻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经碱喷淋塔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4)进行排放;5#生产厂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相关要求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5)进行排放;6#生产厂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相关要求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6)进行排放;通过封闭厂房、封闭车间、加强车间管理,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挥发性有机物能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相关要求,氨气、硫化氢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65%处理效率)处理后,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由专用烟道引致食堂所在建筑物的屋顶排放。
2.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在生产废水处置房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0m3/d。有机废水经“酸析池”预处理后与一般清洗废水、综合废水一起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中pH、SS、CODcr、NH3-N、TP、TN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9731-2020)中间接排放标准,总铜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9731-2020)中直接排放标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废水再排入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房均已经做好底部硬底化、防漏防渗措施,厂区内的废水收集管道、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管网、化粪池均已经做好防漏防渗措施;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均做好防风挡雨、防渗漏等措施。因此可防止泄漏物料下渗到地下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置平面、距离衰减等,生产线厂房封闭。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在生产废水处置房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堆放本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等,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50m2,在生产废水处置房设置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堆放本项目所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50m2;5#生产厂房2F设置1危险废物(废塑料桶)暂存间,占地面积约10m2,暂存使用VOCs原料产生废弃塑料桶等,采取密闭房间,并配套抽风设施和引风管道);6#生产厂房2F设置1危险废物(废塑料桶)暂存间,占地面积约10m2,暂存使用VOCs原料产生废弃塑料桶等,采取密闭房间,并配套抽风设施和引风管道;危废暂存间设置“三防”措施、设置标志标牌、围堰、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出售给专门的资源回收单位再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在生产废水处置房设置一套酸性蚀刻液再生循环系统,处理能力为150t/a,本项目产生的蚀刻废液及《新建航达光伏、风电储能电池生产线》产生的蚀刻废液经酸性蚀刻液再生循环系统处置后循环利用,处置过程产生的铜外售可利用单位,三氯化铁溶液(废液)作为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