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峨眉山市明亮废料加工厂废旧轮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峨眉山市明亮废料加工厂废旧轮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2130080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嘉州大厦乐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峨眉山市明亮废料加工厂废旧轮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峨眉山市九里镇付河村3组(E103.504062°,N29.496499°)
(三)建设单位:峨眉山市明亮废料加工厂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峨眉山市九里镇付河村3组(乐九新型建材产业园区内),拟实施原址技改,拆除原废渣回收加工生产线,拟新建一条废旧轮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线,年处理废旧轮胎2.4万吨,年生产胶粉2.1万吨(满足《硫化橡胶粉》(GB/T19208-2008)、《路用废胎硫化橡胶粉》(JT/T797-2011)相关标准),副产品钢丝3000吨。废旧轮胎主要来源于乐山市各地汽修厂、4S店收购回来的废旧轮胎。项目不涉及轮胎清洗。
工程主要内容及规模:改建轮胎破碎加工车间,采用钢结构全封闭设置,内设轮胎分解机、胶圈分离机、轮胎破碎机、胶块破碎机、筛选机、磁选机、细碎机等生产设备;原有清水池改建为循环水池;原料贮存区、成品堆放库、洗车台、两级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办公生活设施等均依托原有设施;配套新建废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污染防治设施。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麻辣社区”网站进行了2次网上公示,在“四川科技报”进行了登报公示,在项目九里镇付河村3组信息公示栏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环评相关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