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楠惠红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872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乐市环函〔2020〕36号)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大楠惠红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环评告知承诺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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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大楠惠红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沐川县大楠镇新场村1组(经度:104.041471°,纬度:28.981698°)
(三)建设单位:沐川惠红养殖专业合作社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德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12.7亩,建设育肥舍4栋,建筑面积为4464m2,并配套附属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堆肥间、办公室、员工宿舍等,存栏生猪4300头,年出栏生猪8600头。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8.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在乐山海棠社区网站上进行了3次公示,在四川经济日报进行2次登报公示,在建设项目所在地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