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马边福马磷化有限公司麦子坪矿区南矿段磷矿光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马边福马磷化有限公司麦子坪矿区南矿段磷矿光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2130080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嘉州大厦乐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马边福马磷化有限公司麦子坪矿区南矿段磷矿光选工程
(二)建设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永红乡柱上村。
(三)建设单位:马边福马磷化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马边福马磷化有限公司拟在已建成的麦子坪磷矿南矿段磷矿工业场地内新建一条光选生产线(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本次光选生产线不新增用地),光选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振动筛分给料机(1台)、颚式破碎机(1台)、圆锥破碎机(1台)、双层圆振动筛(1台)以及光选机(1台)等,该生产线建成后,达到80万t/a的磷矿石选矿能力。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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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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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福马磷化有限公司麦子坪矿区南矿段磷矿光选工程 |
马边彝族自治县永红乡柱上村 |
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
马边福马磷化有限公司 |
马边福马磷化有限公司拟在已建成的麦子坪磷矿南矿段磷矿工业场地内新建一条光选生产线(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本次光选生产线不新增用地),光选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振动筛分给料机(1台)、颚式破碎机(1台)、圆锥破碎机(1台)、双层圆振动筛(1台)以及光选机(1台)等,该生产线建成后,达到80万t/a的磷矿石选矿能力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等均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可将影响降至最低,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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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运营期废气 ①针对原料仓卸料粉尘,报告要求密闭原料仓并在原料仓进料口以及顶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在原矿仓外侧四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 ②针对转运及缓冲仓进料粉尘,报告要求将转运场地设置于密闭通道之内,将原矿缓冲仓全部设置为封闭式,在缓冲仓进料口以及转运通道四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在转运区及进料区外侧四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 ③针对破碎筛选粉尘,报告要求建设为密闭破碎车间(含预先筛分)和筛分车间,并且在各产生粉尘点除根据工艺设备采取有效的密闭外,均设置吸尘罩收集粉尘,同时物料转运的胶带运输机设置防护罩密闭运输,收集后的粉尘统一通过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 ④针对光选粉尘,报告要求建设单位密闭光选车间,并且在各产生粉尘点除根据工艺设备采取有效的密闭外,均设置吸尘罩收集粉尘,同时物料转运的胶带运输机设置防护罩密闭运输,收集后的粉尘统一通过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 ⑤针对成品矿仓进料粉尘,建设单位拟密闭矿仓,且在进料点设置喷雾降尘装置;针对成品矿仓卸料装车粉尘,建设单位拟在矿仓放矿机与装载机之间设置软性材料封闭连接,卸料过程密闭且在各个仓体卸料区四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 ⑥针对尾矿充填粉尘,通过在充填工作面设置喷雾洒水降尘装置降尘。 ⑦针对运输粉尘,建设单位对出场车辆车轮进行清洗,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降低车速,且运输汽车加盖防尘网,密闭运输,同时运输道路要建立定期洒水的制度,通过配备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 2、运营期废水 初期雨水通过沉淀后通过水泵抽至已建高位水池(有效容积200m3),用作厂区、原料仓等区域洒水降尘以及绿化;车轮冲洗水经过排水沟排入洗车平等东侧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清洗过程中;本项目采用干式充填法进行尾矿充填,并在充填矿块的初期和末期(即回填矿块的中段不使用混凝土胶结),在空区内倾倒废石时,采用混凝土喷射机喷淋混凝土,使废石固结,混凝土固结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滤水,直接通过挡墙滤水管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井下充填、采矿降尘过程中,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在建的“地埋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金河。 3、运营期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为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筛分机、光选机、空压机、前装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可实现厂界达标。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尾矿(高硅低磷矿)中约10万t/a作为副产品外卖给马边龙泰磷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料使用,剩余约15.2万t/a的尾矿作为废石回填南矿段采空区;初期雨水沉淀池以及车辆冲洗水沉淀池会产生沉渣,沉渣经过自然晒干后,作为粉矿产品外卖;袋式除尘器粉尘收集后粉矿仓,作为产品外卖;项目劳动定员15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与永红乡生活垃圾统一处置;废机油、含油手套及棉纱应分类别进行收集,并临时储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企业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废都能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无明显污染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分区防渗,项目初期雨水沉淀池、车辆冲洗水沉淀池进行一般防渗处理,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将储油区、稀油站、危废暂间设置重点防渗区,设置围堰并采用“防渗混凝土+2mmHPDE膜”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设置塑料托盘和金属托盘,分类存于塑料托盘上然后统一放在金属托盘内满足防渗系数K≤1×10-10cm/s,其他区域设置为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因此,环评认为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渗防漏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不会对项目区域内的地下水水质造成不良影响。 6、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防范措施进行落实,规范操作,可将事故风险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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