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乐山东风汽车电器有限公司通用航空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01-17 18:50 来源: 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乐山东风汽车电器有限公司通用航空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东风汽车电器有限公司通用航空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7-202212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真0833-2130080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通用航空智能制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高新苏安大道以东、铜河南路以南,故宫东路以西,车安路以北地块坐标:东经103°4150.516北纬29°3135.949

(三)建设单位:乐山东风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该项目为迁建项目,距安谷镇800米,西北门临铜河南路,东靠故宫东路,由乐山东风汽车电器有限公司独立投资。该项目共计占地40亩,其中涵盖1栋综合楼,3个厂房,规划用地面积26666.6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7674.24平方米。建成定转子自动化生产线,数字精密机加工车间及柔性装配线3条,建成后年具备包括航空用起动电机在内的各型电机50万台及航空精密机加件2万套的生产能力。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严格落实《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要求,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施工环境监理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的施工要求,落实“打围施工”和“湿法作业”,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采取防尘网遮盖,采取喷雾抑尘、洒水抑尘、加强道路清扫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加强非道路 移动机械管理,使用合法备案的施工机械,禁止使用不合格劣质柴油。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要求。商品混凝土全部外购,项目现场禁止进行砂石混凝土搅拌。严格落实施工噪声管控要求,优化施工作业时间。建筑垃圾、施工弃土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回填;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统一处理;现有厂区拆除产生的固废妥善处置,危险废物统一收集送资质单位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农户现有治理设施收集处理。

2、运营期

1)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熔铸废气经集气罩+引风机+布袋除尘器(1#)处理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粉尘、抛光粉尘经集气罩+引风机+布袋除尘器(2#)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颗粒物经集气罩+引风机+布袋除尘器(3#)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固化有机废气、喷涂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引风机+两级活性炭+光氧催化装置处理达《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关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锡焊废气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激光切割粉尘采用过滤器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后,通过高于楼顶的专用通道排放。

(2)废水。

项目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的少量清洗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泊滩堰,企业总排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由于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正在敷设中,企业已承诺,在管网未接通之前,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3)地下水

落实地下水污染治理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隔油池、污水管线、事故池为重点防渗采取重点防渗,要求等效黏土层防渗层Mb1.5mK1×10-7cm/s;生产区域为一般防渗区,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 层Mb1.5mK10-7cm/s。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水泥硬化处理。

4)噪声

采用车间隔音、设备减振和高噪声设备室内布设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废

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金属屑和集尘灰属等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切削液(HW09)、废化学品包装材料(HW49)、废活性炭(HW49)、废抹布(HW49)、废防锈油(HW08)、废机油(HW08)、废油桶(HW08)等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三防”要求规范建设,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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