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9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四川银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四川省排污口设置审核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银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设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411190、2427367(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2411190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556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银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单位:四川银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西坝镇前丰村5组49号。
(五)编制单位:成都新创环保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四川银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10 m 3 /d,由四川银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西坝镇前丰村5组49号,服务范围为四川银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采用“污水收集池+格栅+调节池+厌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工艺。
(七)主要论证结论:
1、同意四川银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在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西坝镇前丰村5组沐溪河左岸,排放方式为间断排放,尾水通过管道排放,受纳水体为沐溪河,入河排污口相对位置为:乐山市五通桥区西坝镇前丰村5组眠羊溪与沐溪河汇口上游910米处左岸,地理坐标东经103°45′34″,北纬29°23′1.67″,排污口尾水出水口地里高程347.5米,排污口编号:FC-511112-0003-GY-03。
2、本项目排污口为工业企业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间断排放,入河方式为尾水通过约4米直径为110mm的管道排放,受纳水体为沐溪河,年排放总量3000吨,日均排放量为10吨,处理后排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每年限制入河排放量为:COD为0.3吨、NH3-N为0.045吨、TP为0.0015吨。
3、四川银邦新材料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监[1996]470号的要求进行排污口建设,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相应的标牌、标识。加强排水管理,并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4、入河排污口竣工后,应及时申请市生态环境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新增、更改此次批复的污水处理能力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污水排放方式、排放量等,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日常监管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