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环辐审〔2021〕4号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台山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乐山高新投五通桥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云台山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就该《报告表》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变电站部分建设地址位于五通桥区新型工业基地工业园区内,输电线路部分途经五通桥区金粟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 云台山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变电站采用室外布置,配电装置采用GIS户外布置。主变容量:终期4×63MVA,本期一次建成;110kV出线间隔:终期2回,本期一次建成,架空出线;10kV出线间隔:终期48回,本期一次建成,电缆出线。本项目按终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 110kV华青II线“T”接至云台山110kV变电站单回110kV线路。采用三角排列,路径长约1.8km,导线型号2×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分裂间距400mm,设计电流482A;新建杆塔基8基(与110kV华青II线共用1基)。本线路为近期供电线路,待220kV红云变电站至云台山110kV变电站双回110kV线路建成后退出系统并拆除。3. 新建220kV红云变电站~云台山110kV变电站双回110kV线路。线路路径长约2×2.1km(电缆段2.0km+架空段0.1km)。架空段线路采用三角排列,导线型号2×JL/G1A-240/35钢芯铝绞线,分裂间距400mm,新建杆塔基4基;电缆段采用ZC-YJLW02-Z-64/110-1×1200型双回线路同沟敷设,电缆沟2.0km,净空尺寸:2×1.1m(宽)×1.7m(高)。每回线路设计电流482A。4. 配套相关通信工程。
本工程总投资为87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89.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2%。
项目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变电站部分已取得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变电站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输电线路部分已经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及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理委员会同意。项目属《乐山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园区电网专项规划》内规划项目,符合该专项规划。
该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
(二)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施工工地“六必须”、“六不准”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处理;施工区域物料堆放场采取防尘网遮盖、施工道路进行洒水清扫等措施管控扬尘;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噪声管控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站,拆除的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处置,变电站站址开挖土石方回填后多余部分运送至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园区一纵两横道路工程弃土场堆放,输电线路塔基挖方用于回填,余方堆放在铁塔下方夯实,无弃土。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变压器,合理布置室外噪声源,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同时确保该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变压器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产生的废旧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你公司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应避免因相关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定标准、程序、时限实施竣工环保验收,禁止未验先投。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六、我局委托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审批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