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泥溪河(剑峰河)生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绿色通道”审查管理办法》(2021年1月22日修订)相关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泥溪河(剑峰河)生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2130080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泥溪河(剑峰河)生态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全福街道(起点103°52′43.390″E,终点103°46′24.774″E,29°35′29.481″N)
(三)建设单位: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骏庞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对泥溪河(剑峰河)、龙须沟16.9公里河道开展生态治理,主要采用河床改造、曝气技术、生态浮床技术、沉水植物净化技术、水生动物多样性调控等技术进行治理。其中在泥溪河两河口段(剑峰河汇入处下游500米)、龙须沟安顺桥-裕全桥段750米实施河床改造5550立方米、在泥溪河干流治理段设置生态滤坝共4033立方米,在龙须沟安顺桥-裕全桥段和泥溪河两河口段设置共12组推流曝气系统,在泥溪河汇入岷江段(沟儿口)设置生态浮床和生态填料各3440平方米,在治理段种植沉水植物总种植面积186274平方米,投放水生动物,在龙须沟安顺桥至裕全桥段(全长约800米)、泥溪河两河口段(全长500米),实施清淤疏浚6150立方米,在泥溪河全福大桥段、龙须沟汇入泥溪河入口段、龙须沟安顺桥至裕全桥段、剑峰河林达猪场外实施生态护坡共7359立方米,种植滨水植物建设生态隔离带等。项目总投资为30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3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冲洗废水、混凝土拌合系统生产废水、基坑水和淤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沿线住户化粪池进行处理。做好回填区水土保持,及时回填,采取遮雨布覆盖,防止雨淋。施工期做到尽量节约用水,重复利用。施工围堰应做到围堰内静置基坑水与围堰外流动水体隔离,加强对当地地表水的保护。
2、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施工粉尘经过洒水降尘后得到有效防治,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加上排放量较少,因此对环境空气无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高噪声机械配置减震机座等临时降噪设备,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设立标示牌,限制施工区内车辆时速在20km以内,严格控制车辆鸣笛等措施。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河道清淤淤泥经沉淀池沉淀后,优先用于工程河段低洼地段回填,剩余部分全部堆存于相关部门指定地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生他保护措施:通过记录施工前植被状况,施工完成后进行绿化,尽可能使生物量损失降到最低,工程完毕后,配套建设河道两岸绿化,提高植被覆盖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