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五通桥区石麟镇万头育肥猪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04-29 15:15 来源: 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五通桥区石麟镇万头育肥猪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872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乐市环函〔202036号)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五通桥区石麟镇万头育肥猪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环评告知承诺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429-20215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真:0833-2130080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84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五通桥区石麟镇万头育肥猪厂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石麟镇碗厂村二组中心坐标为E103.758745N29.362616

(三)建设单位:乐山鑫华晟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成都向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约63亩,建设分娩、公猪舍5000m2,配怀舍4000m2、育肥舍16000m2、后备舍424m2、隔离舍215m2、办公、生活用房490m2及配套设施。存栏母猪2400头,存栏生猪25000头,年出栏生猪50000头。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乐五通桥区石麟镇万头育肥猪厂建设项目

乐山市五通桥区石麟镇碗厂村二组

乐山鑫华晟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向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约63亩,建设分娩、公猪舍5000m2,配怀舍4000m2、育肥舍16000m2、后备舍424m2、隔离舍215m2、办公、生活用房490m2及配套设施。存栏母猪2400头,存栏生猪25000头,年出栏生猪50000头。

1、废水

(1)施工期

施工期建设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旱厕收集后,用作周围农田农肥。

(2)营运期

营运期生活污水、养殖废水等均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格栅+集污池+固液分离+水解酸化池+红泥沼气池+生物接触氧化池)处理后暂存于灌溉水池内(场内2×7000m3,田间8×300m3),待土地需要灌溉时通过泵和管网输送至田间灌溉。建设单位签订消纳土地740.93亩,满足灌溉需求。

2、废气

(1)施工期

针对施工扬尘主要通过洒水降尘、材料运输及堆放时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等措施控制。

(2)营运期

合理设计猪舍结构及设施;畜禽科学饲喂技术;圈舍、无害化处理房、堆肥间除臭设施,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以恶臭源圈舍及粪污处理区域为中心,周边100m内范围)。食堂油烟经油烟罩收集后,再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引至房顶排放;发电机使用0#号柴油,保持机房通风。

3、噪声

(1)施工期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2)营运期
项目噪声主要为发电机、排风机等设备噪声以及猪叫声和出入场区的车辆噪声等。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隔声和基座减振处理,排风机安装消声器;对于猪叫声通过合理安排饲养时间、注意管理,防止猪受到惊吓造成鸣叫而扰民;将猪只运进和运出的时间安排在昼间,尽可能的减少猪叫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固废

(1)施工期

项目采用低填高挖平整场地,厂内可实现土石方平衡,无需借土及弃土;建筑废渣集中收集堆放,废包装材料、管材回收利用或由废品回收站收购,废石材和废装修材料运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点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投放至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营运期

正常情况下,病死猪由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非洲猪瘟疫情期间采用深埋法处理;猪粪、沼渣堆存于堆肥间内,定期外售有机肥厂;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清运处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

项目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重点防渗区:集污池、沼气池、灌溉水池,各污水沟、排粪沟、无害化处理房、堆肥间、危废暂存间等,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简单防渗区:隔离房、冲洗间、料房、发电机房、水泵房、办公生活用房及道路。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染物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2次网上公示,在“环球时报”进行了登报公示,在项目建设地附近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环评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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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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