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20千伏会云输变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01-15 19:36 来源: 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220千伏会云输变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20千伏会云输变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5-202112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411187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411187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20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220千伏会云输变电新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乐山市五通桥区新型工业基地内)

(三)建设单位乐山高新投五通桥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五)项目概况:

1)会云22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

新建会云220千伏变电站位于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内(站址坐标为东经:103.84615277°,北纬:29.382999°),变电站总征地面积为14700m2。变电站采用户外布置,220kV配电装置为户外GIS布置,10kV配电装置为户内布置,建设规模为:主变容量:终期6×63MVA+2×50MVA220kV出线间隔:终期2回;10kV出线间隔:终期152回;无功补偿:终期15+7.86+7.21+2×6MVar新建二次设备综合楼、消防小室、事故油池(30m3)等配套设施。

2)红云~会云变电站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

拟建红云~会云变电站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从红云220kV 变电站构架起(1#10#间隔出线),至220kV 会云变电站220kV 进线构架止(1#2#间隔进线),红会II回线起点坐标为:东经103.853526,北纬29.377928;红会I回线起点坐标为:东经103.852855,北纬29.376732,终点坐标为:东经:103.84615277,北纬:29.382999。线路从红云变电站出线间隔出线后,线路采用单回线路架设,导线呈三角形排列,两条线路单回走线跨越五通桥绕城快速通道后采用双回塔同塔双回进行架设,两条线路长度为2×1km,其中两条单回线路长约2×0.6km,同塔双回架设段约2×0.4km。导线型号均为2×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为双分裂导线,分裂间距为400mm。地线采用1OPGW-72B1-150复合架空地线与1LBGJ-150-40AC 铝包钢绞线配合。线路输送电流为1176A2条线路全线共计使用12基铁塔,其中新建4基双回路铁塔、8基单回路铁塔,塔基永久占地1131m2。本工程线路位于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内

3)系统通信工程

本工程沿红云~会云220千伏线路架设272OPGW光缆。

本工程总投资为174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133.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77%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处理;2)施工废水:变电站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3)扬尘:施工区域物料堆放场采取防尘网遮盖、施工道路进行洒水清扫等措施管控扬尘;(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噪声管控措施;(5)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站集中处置;(6)土石方:变电站站址开挖土石方主要用于项目回填,少量余方用于永祥二期项目建设回填使用,输电线路塔基挖方用于回填于塔基及塔基周边绿化,余方堆放在铁塔下方夯实,无弃土。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污水:变电站运营期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经项目建设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岷江;(2)生活垃圾:利用变电站站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站;3)事故废油: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集油池、事故油池必须采取防渗措施),大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4)废旧蓄电池:交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5)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相应减震、降噪及消声措施;(6)电磁环境:变电站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变电站内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配电装置选用GIS户外布置。输电线路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单回线路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小于12m,双回线路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小于11m;各段线路在与其他电力线路交叉时,其净距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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