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872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乐市环函〔2020〕36号)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峨边彝族自治县兴疆牧歌1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环评告知承诺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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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峨边彝族自治县兴疆牧歌1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二)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新场乡庞沟村、星星村(经度:103.2626°,纬度:29.3063°)
(三)建设单位:峨边兴疆牧歌养殖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养猪场1个,总占地面积为7.3102公顷(约109.653亩),其中建筑用地面积为3.5918公顷。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管理区,场内道路、隔离带等,其中生猪养殖猪舍面积约173000平方米,污粪处理、生活配套等附属设施约5800平米。项目采用循环利用方式,配套建设粪污处理系统(处理规模350m3/d,采用“格栅+集粪池+匀浆池+固液分离机+多级过滤池+分离调节池+CSTR厌氧发酵罐+两级A/O +水肥配比+沼液池”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出栏生猪10万头规模。项目总投资为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724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进行了2次公示,在乐山日报进行2次登报公示,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委会等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