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渡河大桥至杜家场10组堤防工程、金灯村老江坝堤防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绿色通道”审查管理办法》(2021年1月22日修订)相关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大渡河大桥至杜家场10组堤防工程、金灯村老江坝堤防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2130080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大渡河大桥至杜家场10组堤防工程、金灯村老江坝堤防工程
(二)建设地点:市中区安谷镇杜家场村、金灯村境内下游岷江河心岛和岷江右岸(杜家场段堤防起点经度:103°44'33.547",纬度:29°32'40.279";终点经度:103°45'43.535",纬度:29°32'5.554"。老江坝段堤防起点经度:103°45'58.5248",纬度:29°31'12.486";终点经度:103°46'20.071",纬度:29°30'4.547")
(三)建设单位: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管理中心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堤防总长1926m,共九段。老江坝整治堤防共五段,合计1526m,杜家场整治堤防共四段,合计400m。采用护坡式堤型,堤高6.5~11m,堤顶宽3~5m,部分堤顶为混凝土衬砌,部分为砂卵石填筑。项目总投资为197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6.7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冲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基坑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排入岷江;生活污水当地居民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用于周围耕地施肥。
2、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施工粉尘经过洒水降尘后得到有效防治,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加上排放量较少,因此对环境空气无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低噪声设备,施工场地设置围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加强车辆管理,控制场区车辆车速。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无弃渣产生,沉淀池中的底泥回填于护岸后低洼区域;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市政指定建筑垃圾堆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保护措施:减少占地,减少水土流失。挖方临时覆盖措施、施工完成后对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避开水生生物繁殖季节,加强宣传,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