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四川峨边云天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872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乐市环函〔2020〕36号)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峨边云天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环评告知承诺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2130080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峨边云天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红花村七组,中心坐标为:经度:103°11′40.71″,纬度:29°10′31.92″
(三)建设单位:四川峨边云天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在用地范围内建设1个规模化的标准育肥猪养殖场,本项目为养殖场建设项目,本项目只评价为一期工程,项目达产后年存栏4800头种猪+50头公猪,年出栏育肥猪7.5万。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在麻辣社区上进行了3次公示,在乐山广播电视报进行2次登报公示,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委会等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