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872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乐市环函〔2020〕36号)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奕嘉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400头种猪现代化猪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环评告知承诺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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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嘉州大厦乐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奕嘉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400头种猪现代化猪场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井研县纯复镇田家沟村(E104.0194°,N29.7223°)
(三)建设单位:乐山奕嘉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为扩建现代化标准化猪场,新增存栏2400头种猪,新增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年产优质商品仔猪56000头。项目外购成品饲料,不进行饲料加工、项目建成后不进行仔猪保育和育肥。项目总投资20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5万元,占总投资的6.08%。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井研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2次网上公示,在“乐山日报”进行了2次登报公示,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村社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环评相关的意见。发放50份公众意见表,回收50份,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