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四川美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纳米技术绿色动保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12-01 20:09 来源: 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四川美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纳米技术绿色动保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美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纳米技术绿色动保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21-202112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美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纳米技术绿色动保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高新区南新大道以南、双林路以北、故宫东路以西地块(103 42 22.838 秒,29 31 5.795 秒)

    (三)建设单位:四川美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为迁建,新建动物药品车间、饲料车间、饲料添加剂车间、医疗器械车间、消毒剂车间、仓储中心、综合楼、宿舍;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锅炉房(内设1t/h燃气锅炉1台)等,建设小剂量水针剂、大容量非静脉注射液、口服溶液剂/酊剂/滴耳剂、软膏剂、片剂、颗粒剂、消毒剂/杀虫剂、粉剂/预混剂、饲料等生产线9条,年产制剂700t/a、饲料及预混剂800t/a。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5.7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项目实施分区防渗,污水处理区、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生产车间和检验中心采取一般防渗措施。

3、在片剂、颗粒剂、粉剂、预混剂生产线粉碎、过筛、混合、整粒、分装工序的进出料口安装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经中央除尘处理后接入排风设施抽至楼顶无组织排放。混合型饲料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中标准后排放。封口废气经抽风系统收集和车间内空气一并抽至楼顶无组织排放。锅炉燃料使用天然气。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对生产设备、空压机、通风橱、环保设备等噪声源备进行隔声、减震、消音处理,确保场界噪声达标。

5、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交专业单位集中处置。不合格品和袋式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全部回用作生产原料。废药品等危险废物,应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和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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