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乐山川天燃气输配设备有限公司智能燃气调控系统制造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01-22 09:45 来源: 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乐山川天燃气输配设备有限公司智能燃气调控系统制造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川天燃气输配设备有限公司智能燃气调控系统制造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22-202112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84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智能燃气调控系统制造升级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工业集中区振兴大道199号(E:103.6581°N:29.5447°

(三)建设单位:乐山川天燃气输配设备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智能燃气调控系统制造升级,扩建占地36亩,扩建厂房约10000m2,购置焊接机器人、半自动埋弧焊机、氩弧焊机、焊烟收尘设备、等离子半自动切割机、电加热退火炉、喷砂设备、表面处理设备等设备。形成年产调压器3000台,调压装置1000台套,燃气撬装门站和LNG成套设备各300台套,压力容器500台。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1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川天燃气污染防治措施.pdf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乐山川天燃气输配设备有限公司”官网上进行了2次网上公示,在“乐山日报”进行了登报公示,在项目所在地乐山市工业集中区公示栏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环评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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