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乐山拓远丰农业有限公司1.2万头育肥猪场标准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12-15 09:22 来源: 乐山市人民政府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872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乐市环函〔202036号)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拓远丰农业有限公司1.2万头育肥猪场标准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环评告知承诺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215-2020122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84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拓远丰农业有限公司1.2万头育肥猪场标准化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平兴镇太平新村(坐标东经103.569422°,北纬29.498352°)

    (三)建设单位:乐山拓远丰农业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骏庞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9992m2、约29.988亩,建筑面积8855平方米,其中建设标准化圈舍7771平方米,办公楼、生产区管理用房等配套建筑1084平方米。配置自动化输料、清粪、通风、照明、温控、有害气体控制等系统以及污水处理、畜禽消毒与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常年存栏育肥猪6307头,年出栏商品肉猪12235头。项目内不进行饲料加工、生猪屠宰。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62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审批公示:20201215乐山拓远丰农业有限公司1.2万头育肥猪场标准化建设项目.doc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的方式考察本项目建设对周边住户的影响。在乐山人的网上家园——海棠社区网站上进行了2次公示,在《乐山广播电视报》2次登报公示,在当地村委会粘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环评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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