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乐山市市中区小飞家庭农场生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872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乐市环函〔2020〕36号)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市中区小飞家庭农场生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环评告知承诺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07月07日-2021年07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2130080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小飞家庭农场生猪养殖场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白马镇红旗村6组,中心坐标为E:103.941035700°,N:29.710900884°。
(三)建设单位:乐山市市中区小飞家庭农场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长沙澈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项目占地面积7333.26平方米,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其中建设标准化圈舍4500平方米,附属设施2900平方米。按照现代规模化养殖场标准修建,配套自动化料线系统、环控系统、栏位系统、高压冲洗系统等,配套入场道路、场区围墙、排水、供电、粪污处理、绿化设施等,建成后常年存栏育肥猪4800头,形成年出栏生猪9600头的养殖能力。项目饲料外购,项目不进行饲料加工、生猪屠宰。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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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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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小飞家庭农场生猪养殖场项目 |
乐山市市中区白马镇红旗村6组 |
乐山市市中区小飞家庭农场 |
河北征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项目占地面积7333.26平方米,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其中建设标准化圈舍4500平方米,附属设施2900平方米。按照现代规模化养殖场标准修建,配套自动化料线系统、环控系统、栏位系统、高压冲洗系统等,配套入场道路、场区围墙、排水、供电、粪污处理、绿化设施等,建成后常年存栏育肥猪4800头,形成年出栏生猪9600头的养殖能力。项目饲料外购,项目不进行饲料加工、生猪屠宰。 |
1、废水 (1)施工期 施工废水:施工现场进行砂、石冲洗等过程中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施工生活废水:在施工现场建设节水式移动卫生厕所并依托租用民房的旱厕进行收集后用于当地农田施肥。 (2)运营期 营运期场区雨污分流,并进行分区防渗。项目营运期废水产生总量为18.20m3/d。其中:养殖废水排放量16.92m3/d,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1.28m3/d,建设单位拟采用“管网--集污池--固液分离--沼气池--沼液暂存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暂存于厂区内3200m3沼液储存池内,全部用于项目周围耕地施肥,不外排。根据农业部《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进行计算,本项目需要1010.37亩面积进行本项目沼液的消纳,本项目实际签订1500亩土地(主要为小麦等)用于本项目沼液的消纳,本项目在消纳区域内铺设管道,同时新建1个高位水池,3个田间暂存池池,每个容积为300m3,并铺设DN110-PE管道等,管道总长4500m,项目正常生产期间,可有效保证污水通向各田间池。 2、废气 (1)施工期 针对施工扬尘主要通过施工场界设置围墙、材料运输及堆放时设篷盖、进出车辆采用洗车池冲洗、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 (2)运营期 针对猪舍恶臭通过科学设计猪舍,加强通风;饲料中添加饲料添加剂;粪污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冲洗消毒;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等。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实现达标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设备自带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实现达标排放。沼气经脱水、脱硫后属于清洁能源,在充分燃烧的情况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二氧化碳和水,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1)施工期 针对施工噪声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位置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 响。 (2)运营期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猪只噪声、设备噪声等,通过基础减震,建构筑物、绿化隔声,距离衰减,加强管理等措施实现运营期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 (1)施工期 项目开挖土石方在项目区域内平衡,无弃方产生;项目建筑垃圾中可以回收利用的材料尽量回收利用或外售,其它无法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施工生活垃圾统一袋装收集后放置于垃圾桶中,定期运至当地的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2)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猪粪经干湿分离处理后外售给乐山市市中区宏茂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柑桔种植基地(1800亩)施肥;病死猪暂存于病死猪暂存间,然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沼气脱硫产生的废脱硫剂由厂家统一更换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防疫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2次网上公示,在“四川科技报”进行了登报公示,在项目建设地附近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环评相关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