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犍为新好农牧有限公司龙华育肥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04-09 16:40 来源: 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犍为新好农牧有限公司龙华育肥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872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乐市环函〔2020〕36号)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犍为新好农牧有限公司龙华育肥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环评告知承诺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9-2021年41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真:0833-2130080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犍为新好农牧有限公司龙华育肥场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龙孔镇龙华村(中心坐标:东经103.670223453°,北纬29.349360764°)

(三)建设单位:犍为新好农牧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流转犍为县龙孔镇龙华村218.928亩土地,主要用于生猪养殖,建成后年出栏生猪60000头。主要建设有办公生活用房(1300平方米、猪舍25100平方米)、有机物处理设施(2700平方米)及排污设施(53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2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92.96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pdf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问卷调查”的方式考察本项目建设对周边住户的影响。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进行了2次公示,在乐山日报进行2次登报公示,在项目所在地犍为县龙孔镇龙华村村委会信息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环评相关的意见。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50份,回收40份,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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