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胜利煤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2130080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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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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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胜利煤矿扩建工程 |
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雷店村 |
乐山市沙湾区协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德阳显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由协和煤业公司胜利煤矿与凤来煤业公司高兴井联合升级改造,拟建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 开采方式:倾斜长壁式开采;新建主斜井、副斜井及环保工程,总投资9300.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7万元。 |
一、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