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骏鑫矿业钾长石洗选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骏鑫矿业钾长石洗选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2130080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骏鑫矿业钾长石洗选技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五渡镇工农村三组,中心坐标:103.48723°,29.27706°
(三)建设单位:峨边骏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保留现有钾长石原矿清洗生产线,将厂区内现有钾长石洗选生产线技改成锂辉石洗选生产线,增加锂辉石浮选工艺,配套进行环保设施及平面布置调整。技改完成后,全厂锂辉石处理量达到25万吨/年,年产钾长石料25万吨/年。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4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堆场装卸粉尘、运输扬尘等。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厂房,原料堆场及成品堆场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采取喷雾、洒水抑尘。物料输送皮带采用封闭式廊道,厂区道路水泥硬化,加强路面清扫及洒水降尘,厂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有效降低运输扬尘。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运行期间废气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2.水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污水主要为初期雨水、脱泥废水、浓密斗废水、磁选机冲洗废水、压滤废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全厂采取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导流沟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约10m3)收集后抽至沉淀池(1个,有效容积约120m3)沉淀后回用至厂区洒水降尘。
脱泥废水依次经浓密设施3号、浓密设施4号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回用。浓密斗废水加入硫酸中和后依次排入浓密设施3号、浓密设施4号,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回用。磁选机冲洗废水经浓密设施2号处理后进入清水池暂存。压滤废水经各浓密设施处理后回用。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厂区洒水降尘。项目不外排废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地面硬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危化学品仓库、浮选剂仓库、锂辉石生产车间、锂辉石原料堆场、锂辉石成品堆场、车轮冲洗水沉淀池等区域;一般防渗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厂区道路、钾长石原矿堆场、钾长石清洗设备、钾长石成品堆场等区域;简单防渗区:办公楼等。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置平面、距离衰减等。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锂辉石尾砂、锂辉石磁性杂质、锂辉石尾粉、钾长石废石、钾长石泥饼、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废包装材料、氢氧化钠废包装袋、生活垃圾。
锂辉石尾砂、磁性杂质、尾粉和钾长石废石、泥饼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含油抹布、浮选剂废包装袋、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综上,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固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项目固废处置措施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