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马边大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拟科角磷铅锌矿(磷矿)矿井水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
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四川省排污口设置审核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马边大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拟科角磷铅锌矿(磷矿)矿井水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411190、2427367(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2411190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马边大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拟科角磷铅锌矿(磷矿)矿井水入河排污口设置;
(二)项目性质:改建;
(三)建设单位:马边大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温水凼村立克月组;
(五)编制单位: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马边大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拟科角磷铅锌矿(磷矿)位于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温水凼村立克月组,矿区面积3.315平方公里,年产35万吨磷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井涌水处理设施位于拟科角磷铅锌矿(磷矿)+925主平硐外30米处,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吨/日,由马边大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处理设施服务对象为马边大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拟科角磷铅锌矿(磷矿)矿井涌水,涌水处理工艺采用“絮凝沉淀+斜管式沉淀池”。
(七)主要论证结论:
1、同意马边大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拟科角磷铅锌矿(磷矿)矿井涌水入河排污口设置在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温水凼村立克月组雪口山河右岸,相对位置为: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温水凼村立克月组拟科角磷铅锌矿(磷矿)矿井涌水处理设施东北侧20米处,排污口编号:FC-511133-0013-GY-13,地理坐标为:X:3201880.69,Y:34638000.45,地理高程924.94米。
2、本项目排污口类型为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处理站尾水经5米明渠+15米管道排放,排放量为2000吨/日,受纳水体为马边河支流雪口山河,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及现有管理要求,矿井涌水处理后排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每年排入哈罗罗依打河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COD为14.6吨、NH3-N为0.73吨、TP为0.146吨。
3、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监[1996]470号的要求进行排污口建设;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的规定,设置与之相应的标牌、标识。加强排水管理,并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4、按要求在总排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指标至少包括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5、入河排污口建设竣工后,企业应及时开展自查验收,并报属地生态环境局开展核查。若新增、更改此次批复的污水处理能力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污水排放方式、排放量等,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乐山市马边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