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井研县康贝德新材料新建年产30万m³刨花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08-11 17:19 来源: 乐山市人民政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井研县康贝德新材料新建年产30m³刨花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811-202281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井研县康贝德新材料新建年产30m³刨花板项目

(二)建设地点:井研县王村镇梅旺村,经度103.92251,纬度29.462886

    (三)建设单位:四川康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90.43亩,建设生产车间、热能中心、配胶车间,新购鼓式削片机、环式刨片机、干燥系统、搅拌罐等设备,采用枝丫材、小径材、次小薪材等木质材料通过经刨片制备、干燥、筛选、铺装成型、热压、砂光、检验等工段生产刨花板。项目建成后年产刨花板30m3。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90万元,占总投资的5.11%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审批公示:康贝德环保措施可行性.pdf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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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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