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年产1200万m2中高档大板、岩板生产线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07-23 17:33 来源: 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年产1200m2中高档大板、岩板生产线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1200m2中高档大板、岩板生产线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723-202172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1200m2中高档大板、岩板生产线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夹江县乐山市夹江高端陶瓷产业园区(经度103.637741°,纬度29.896154°)

    (三)建设单位:四川珠峰瓷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省海蓝晴天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在原有车间内空置场地扩建一条中高档大板、岩板生产线,生产规模600m2/a,配套建设摩德娜天然气辊道窑一条,喷雾干燥塔一座,新增压机、球磨机、抛光机、磨边机、全自动打包线等设备,配套建设公辅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5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pdf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在四川珠峰瓷业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上进行3次公示,在四川科技报进行2次登报公示,在建设项目所在地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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