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乐山市金口河区110kV城关变电站增容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09-23 09:25 来源: 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乐山市金口河区110kV城关变电站增容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金口河区110kV城关变电站增容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923-202292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411187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真:0833-2411187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2012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110kV城关变电站增容技改工程

建设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

(三)建设单位:乐山市金洋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晨宇盛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

本次拟将城关110kV变电站站内2#主变拆除,在原2#主变位置新上一台容量为80MVASSZ[]-80000/110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其余不做改变,建设内容均在站内实施,不涉及站外征地。

建设后规模:主变容量1×40MVA+1×80MVA110kV出线2回,35kV出线8回,10kV出线11回,无功补偿20MVar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

1.声环境保护措施

尽可能将施工机具集中布置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避免多个产噪设备同时施工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施工作业。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对施工场地的相关要求采取扬尘治理措施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变电站已建成的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置场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利用附近的现有设施收集后,与该区域其它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路面。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车辆和人员的管理。工程结束后,及时做好施工场地迹地恢复工作。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采取站内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电磁影响;所有电气设备均安全接地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加强环境管理工作,搞好工程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2.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选择低噪设备,稳定运行并定期对线路进行检修维护。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蓄电池将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约5~8年更换1废蓄电池属危险废物,城关110kV变电站内不设危废暂存间,运行期间蓄电池的更换由厂家负责拆卸安装,废旧蓄电池在拆卸后随即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不贮存在变电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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