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乐山泽华矿业有限公司钾长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泽华矿业有限公司钾长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2130080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泽华矿业有限公司钾长石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五渡镇工农村四组(经度103.486939°,纬度29.268982°)
(三)建设单位:乐山泽华矿业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建设一条钾长石磁选生产线,一条钾长石制砂生产线,总占地面积40亩,建成后年加工钾长石矿共计15万吨。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14.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在麻辣社区网站上进行了2次公示,在国防时报进行2次登报公示,在建设项目所在地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