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市中区安谷镇嘉文机砖厂新型墙体材料技改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4日-2021年8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2130080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安谷镇嘉文机砖厂新型墙体材料技改升级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安谷镇烽火村四组(东经:103 度41 分8.106 秒,北纬:29 度28 分31.598 秒)
(三)建设单位:乐山市市中区安谷镇嘉文机砖厂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34.48亩,为原址技改项目,拆除2条26门轮窑生产线后,建设一条隧道窑页岩砖生产线,配套建设SNCR脱硝、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布袋除尘设施,新建脱硫沉淀池1座,产量由9370万匹标砖减至6100万匹标砖,不涉及页岩开采。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1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隧道窑烟气采取脱硝脱硫措施,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要求和《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相关要求。隧道窑烟气排气筒设置废气在线监测设施。生产车间采取封闭、防尘、喷淋措施。秋冬季错峰停产时间不低于40天,并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的相关要求。
2.水污染治理措施: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湿法脱硫系统废水循环使用或用于制砖,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施分区防渗,脱硫装置区、柴油罐区、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洗车池、化粪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封闭生产车间,高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措施。原料制备车间夜间不生产,禁止在夜间装车运输。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废矿物油、废弃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脱硫石膏收集暂存后定期外送综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