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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犍为寿保汽车客运站站内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的意见征集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结合成本调查(测算)结论,我局提出了《犍为寿保汽车客运站站内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4日。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犍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qianwei.gov.cn/。三、联系部门及方式: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833-4237588。四、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公众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229480015@qq.com)或邮寄(犍为县西街72号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形式反馈至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6月16日
开始日期:2026-06-16
结束日期:2026-06-24
发布单位: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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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乐山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部、省对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的要求,统筹推动乐山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工作,乐山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等文件,牵头编制了《乐山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一、征求意见时限:即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二、意见反馈联系部门及方式:乐山市应急管理局(救援救灾科),联系电话:0833-2272890。三、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一)通过纸质方式将意见寄送至: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276号乐山市应急管理局(邮编:614000),联系人:李力生,联系电话:0833-2272890。来文请注明“《乐山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49710026@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乐山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字样。四、注意事项:反馈意见请注明单位名称(个人请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附件:乐山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12日
开始日期:2026-05-12
结束日期:2026-06-12
发布单位: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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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乐山市市中区货车禁限行区域调整建议方案》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同时便利城市物流运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于近期调整市中区货车禁限行区域。具体情况如下:一、新增区域新增青衣路(高速乐山南站出口至大渡河大桥),瑞祥路、鹤翔路、长青路(瑞祥路交叉口至柏杨西路交叉口)、通棉路(瑞祥路交叉口至鹤翔路交叉口)合围区域,檀木南街、嘉瑞大道(瑞祥路交叉口至檀木南街交叉口)、翰林路、滨江路北段合围区域,岷江三桥,致江路大桥。二、调整后的区域青衣路、长青路与瑞祥路交叉口、瑞祥路、瑞祥路与通棉路交叉口、嘉瑞大道(不含)与檀木南街交叉口以东,檀木南街(不含)以南,岷江一桥、岷江二桥、岷江三桥、致江路大桥、碧山路以西,大渡河大桥、立事达大桥以北的合围区域,岷江一桥、岷江二桥、岷江三桥、大渡河大桥、致江路大桥、立事达大桥禁止货车通行,青衣路高速乐山南站出口至大渡河大桥禁止货车通行。 三、禁限行时段及对应车型(一)全天24小时,禁止悬挂大、中型汽车号牌(黄色)的货车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三轴(含三轴)以上货车驶入;(二)上述车型确因保障生产、生活需求等,在禁限行时段驶入禁限行区域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入城证或货车通行码,并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四、通行路线过境货车可经S103线-S308线-S215线及高速公路通行。五、征集要求(一)征集意见时限:2026年6月3日-7月3日(二)反馈途经:1.关注乐山交警微信公众号,在此征求意见推文下留言; 2.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将意见发送至:46581008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货车禁限行区域调整”;3.通过信函形式将意见邮寄至: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698号(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秩序大队,邮政编码614000),来信请注明“货车禁限行区域调整”。(三)征求意见期结束后,我们将对工作意见、建议进行系统梳理、汇总及认真研究。在充分吸纳合理意见的基础上,对禁限行政策修改完善,并依法公布实施。城市交通管理关乎千家万户,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支持与建议。我们诚挚期待您的积极参与,共同为构建美好城市交通环境建言献策。 乐山市公安局 2026年6月3日
开始日期:2026-06-03
结束日期:2026-07-03
发布单位:乐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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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乐山市五通桥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意见的公示
一、征集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之规定,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5〕330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6年1月开展了乐山市五通桥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通过资料收集、内业测算、技术审查、省市平衡等环节形成了修订成果。为保证本次修订成果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修订成果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为严格落实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的统一部署与硬性时间节点要求,确保修订成果按时上报,结合乐山市五通桥区修订工作的实际推进情况。二、征集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3日。三、征集方式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对修订结果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带上有效证件以书面方式到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666号联系人:林梦冉联系电话:0833-3301522附件:乐山市五通桥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征求意见稿)。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5月28日
开始日期:2026-05-28
结束日期:2026-06-03
发布单位: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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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面向社会征求《乐山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面向社会征求《乐山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建设,切实保障我市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结合国家、省关于建立长护险制度的工作要求,立足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乐山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纳群众智慧,现就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至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6月8日信函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56号乐山市医疗保障局电子邮箱:lssylbzj@126.com 附件:乐山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乐山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5月25日
开始日期:2026-05-25
结束日期:2026-06-08
发布单位: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