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第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 2019-12-23 11:42      来源: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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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市级工艺美术师申报评审制度的建议”,转我单位办理,按照代表建议办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将工艺美术职称系列改革纳入我市职称改革重要组成部分我局会同市委改革办、市委党建办以及相关部门根据中央、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制定了《乐山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实施方案》提出了健全职称制度体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机制、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等一系列推进我市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改革举措,在3年时间内完成各系列职称改革,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责任分工。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工艺美术职称系列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我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与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积极推进工艺美术职称系列改革。

二、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科学评价工艺美术类专业人员。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工艺美术职务系列评价标准,突出工艺美术专业特性,突出其专业的实践性,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工艺美术类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限制性条件。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工艺美术类专业人员创作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有突出业绩的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实行破格晋升。

三、完善评审组织,改革评审方式,开展定期评审。目前,我局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评审委员会的设置条件、程序、名称、评审范围。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定期调整入库专家人选,实行动态管理。改革单一的书面评审方式,完善以工艺美术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采用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评价方式开展评价,全面科学评价工艺美术专业人员。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定期评审制度,简化申报流程。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的制约,凡在本市工作的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均可按工作属地原则在乐山申报评审工艺美术专业职称。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726

(联系人:王锐;联系电话:241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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