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政协第七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 2019-12-03 10:14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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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乐山市委:

贵党提出的《关于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推进幸福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单位已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科学编制规划,打造美丽乡村

牢牢把握乡村振兴战略"20个字"总要求,统筹推进"五大振兴",协助配合出台了《乐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按照有序开发、合理布局、持续利用的基本原则,以"一镇一韵、一村一景"为思路,秉承镇村已有的建筑风貌、民俗文化、地理位置、自然禀赋等条件,立足各地资源优势,既要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又要坚持统一标准、分类实施,还要坚持一村一策、突出特色,科学指导各县(市、区)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着力打造犍为县、井研县集益乡两个乡村振兴规划试点,成立规划编制工作专班,指导两个试点单位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编制乡村振兴规划。

二、强化示范引领,打造试点示范

聚焦先进县、乡镇及示范村等重点项目,分三级确定4个县(市、区)、14个乡镇、44个村,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探索我市不同地区的发展模式,通过整合资源,试点示范,做到"集中、集聚、集效",挖掘、总结、推广符合我市实际的乡村振兴道路,以点带面,分阶段、分步骤、分类别有序推进全市乡村振兴各项事业发展。截至目前,建成幸福美丽新村1322个,市级"四好村"1076个、省级"四好村"291个、水美新村24个。

三、落实资金保障,引导多元投入

积极向中央部委和省级部门争取更多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的原则,统筹整合使用厕所改建、粪污治理、垃圾治理、污水治理等方面的项目资金,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乡村产业健康发展。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建立健全宜居乡村建设多元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渠道,通过政策、项目、资金支持等方式引导农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力量等参与乡村振兴,形成"本级财政奖补、上级单位争取、部分投入整合、受益群体自筹、集体经济补充、社会捐赠赞助"的多元化格局。

四、紧扣生态宜居,提升人居环境

一是补齐垃圾治理短板。出台《乐山市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三清两改一提升"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推广"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加快农村垃圾收转运设施体系建设,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二是补齐污水治理短板。出台《乐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2018-2022)》,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基本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面完成460个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三是补齐卫生厕所短板。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彝家新寨、幸福美丽新村、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加快推进全市农村户用厕所、公共厕所、旅游厕所改造。

五、丰富乡村文化,促进乡风文明

围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乡村文化振兴,大力开展"三大行动",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唤醒乡村振兴之魂。一是开展"除陋习"行动。针对"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陋习,大力开展乡风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行动。二是开展"树新风"行动。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打造农村"十里文化圈"。三是开展"育文化"行动。加大对古村落、古民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利用,留住文化符号,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挖掘传统农耕文化、民族特色的元素符号和故事。

谢谢贵党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罗树林  联系电话:2126541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3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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