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12-31 09:46 来源: 市扶贫开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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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乐市财政监〔2020〕41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自查要求,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乐山市扶贫开发局(以下简称市扶贫开发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2016年2月新成立乐山市扶贫移民服务中心,为隶属于市扶贫开发局按正科级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市扶贫开发局基本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划、落实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人员概况。机关行政编制24名,在编在岗24人;机关工勤编制2名,在编在岗2人;事业编制12名,在编在岗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市扶贫开发局2019年共收入财政资金120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8.78万元;2019年共计支出财政资金1208.7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按规定认真完成预决算编制及公开工作。
(二)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在支出管理中,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报销、重点工作和大额支付上会集体决策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三)综合管理情况。
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完善机关财务各项制度,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严格预算编制执行,做到了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保障扶贫移民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严格执行每月与银行、财政大平台的对账,加强动态监控,落实收支有据、合理,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结果应用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将财政支出项目预决算在市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告。进一步强化内控建设,2019年度修订完善《乐山市扶贫开发局公务用车保障管理制度》、《乐山市扶贫开发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精细化管理保障资金绩效发挥。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从自评效果来看,市扶贫开发局预决算合理、支出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绩效良好,综合考核自评94分(详见附件)。但还存在个别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不准确、不完善,绩效管理信息支撑工作有待加强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绩效申报、评价等业务学习,完善绩效目标设置指向,细化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健全效应目标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发挥好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作用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
附件: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