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村振兴局注重“四个强化”助农稳定增收
发布时间: 2022-03-24 16:53      来源: 市乡村振兴局
打印 分享到: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一是强化监测预警。按照“程序简化、响应快捷、常态长效”要求,调整优化监测帮扶机制,探索将监测对象认定程序由7步简化至4步,认定期限缩短一半,年内新增监测对象370户934人,78户掉边掉角搬迁户全部实现搬迁入住。二是强化产业培育。按照中央、省财政衔接资金投向要求,稳步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结合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科学精准规划项目,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确保脱贫人口家庭生产经营性收入户均增长不低于10个百分点,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达2160元以上。三是强化稳岗就业。突出转移输出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并重,持续做好就业服务保障,依托东西部协作、帮扶车间、以工代赈等平台,拓宽省外务工、省内务工,就地就近务工“三个渠道”,保持公益性岗位总体稳定,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家庭、监测家庭全面消除“零就业”截至目前全市实现脱贫劳动力就业务工6.5万人,占年度目标任务7.2万人的89.7%。四是强化消费帮扶。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用好“天府乡村”公益品牌,积极通过“以购代捐”等方式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开展2022年“消费帮扶新春行动”,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1247.1万元,实现多渠道助农稳定增收。

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

主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心连心服务热线:0833-12345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2

承办:市数据局

技术电话:0833-2096881

蜀ICP备1201110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