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乐山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情况说明
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1号)有关规定,乐山市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9月15日,将《乐山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通过乐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乐山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征求建议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建议意见。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
| 2022-09-16 18:02:56 来源: 市医保局 |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乐山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情况说明
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1号)有关规定,乐山市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9月15日,将《乐山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通过乐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乐山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征求建议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建议意见。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