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乐山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陈强
副书记:李卫、廖全文、许静(女)
常务委员会委员:陈强、李卫、廖全文、许静(女)、梁志刚(兼)、贾全红(女)、张平、唐明、何毅、王树军
委员(35名,按姓氏笔画为序):干航、王树军、王雁飞、车波(女)、白冰、冯锐、兰波、曲别曲一、朱晓东、江滔、许静(女)、李卫、李志斌、李昌贵、杨建春、肖仕凯、吴航、吴天军、何毅、余东林、邹皓、张平、张琛(女)、张强、陈强、周兴复、赵婷(女)、胡洪滔、姜华、袁磊、贾全红(女)、夏拥召、唐明、梁志刚、廖全文
乐山市监察委员会
主任:陈强
副主任:李卫、廖全文、许静(女)
委员:贾全红(女)、张平、唐明、吴航、袁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