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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州新城西一区门厅维修使用住宅维修资金的公告(乐房产中心公〔2020〕28号)
发布时间: 2020-07-03 14:27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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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州新城西一区相关业主:

乐山花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北欧印象1、2期业委会向我中心提出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维修内容:嘉州新城西一区8个单元门厅改造维修。

二、业主大会表决情况:

3幢2单元门厅改造维修使用维修资金9862.45元,涉及共11户,产权面积共1512.01平方米。经投票表决,9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81.82%,产权面积1255.51平方米,占总面积的83.04%;2户反对,占总户数的18.18%,产权面积256.5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6.96%。

6幢1单元门厅改造维修使用维修资金9341元,涉及共12户,产权面积共1621.28平方米。经投票表决,10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83.33%,产权面积1315.26平方米,占总面积的81.12%;2户反对,占总户数的16.67%,产权面积306.02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8.88%。

6幢3单元门厅改造维修使用维修资金9641.51元,涉及共12户,产权面积共1621.28平方米。经投票表决,10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83.33%,产权面积1364.4平方米,占总面积的84.16%;2户反对,占总户数的16.67%,产权面积256.88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5.84%。

13幢3单元门厅改造维修使用维修资金9605.33元,涉及共12户,产权面积共1621.28平方米。经投票表决,10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83.33%,产权面积1373.54平方米,占总面积的84.72%;2户反对,占总户数的16.67%,产权面积247.74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5.28%。

15幢2单元门厅改造维修使用维修资金9397.09元,涉及共12户,产权面积共1945.74平方米。经投票表决,9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75%,产权面积1436.22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3.81%;3户反对,占总户数的25%,产权面积509.52平方米,占总面积的26.19%。

19幢4单元门厅改造维修使用维修资金9689.01元,涉及共12户,产权面积共1638.49平方米。经投票表决,10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83.33%,产权面积1332.77平方米,占总面积的81.34%;2户反对,占总户数的16.678%,产权面积305.72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8.66%。

20幢1单元门厅改造维修使用维修资金9689.01元,涉及共12户,产权面积共1536.02平方米。经投票表决,9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81.82%,产权面积1255.51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5%;3户反对,占总户数的25%,产权面积360.09平方米,占总面积的23.44%。

20幢2单元门厅改造维修使用维修资金9605.33元,涉及共12户,产权面积共1536.02平方米。经投票表决,12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100%,产权面积1536.02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00%;0户反对,占总户数的0%,产权面积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6条规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进行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427298,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特此公告。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0年7月2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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