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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29 23:58      来源: 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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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固防线,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疫指发〔2021〕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当前,境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交织叠加态势,特别是近日我省部分地区新增省外输入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再次敲响了疫情防控的警钟。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

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和畏难情绪,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理

(一)严格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加强与成都口岸协作,待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第一时间由属地县(市、区)闭环接回,实施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所有入境人员在集中隔离期第1、4、7、10、14天,以及居家隔离期第2、7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其中集中隔离期第14天和居家隔离期第7天核酸检测,应采集2份鼻咽拭子,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以下简称双采双检)。从省外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来(返)乐人员或受邀来乐团队,凡到达我市时入境时间不满21天的,应由属地闭环接送至居家隔离场所,实行居家隔离直至满21天;没有居家隔离场所的,由属地县(市、区)指定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实行2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

(二)加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乐人员管理。做好风险区未划定时人员管理,国内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后,疫情发生地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时,及时发布健康提示,对14天内有疫情发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乐人员,进行社区排查和交通关口排查,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报告的应在24小时内就近完成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纳入社区管理,健康监测至离开疫情发生地满14天为止。严格风险区划定后人员管理,疫情发生地划分中高风险地区后,各县(市、区)在24小时内完成区域协查和红黄码人员排查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乐人员实行居家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区满14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每3天完成1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隔离期间,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在核酸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要求离开时持有规定时间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各县(市、区)应按照其规定范围、规定时间进行人员排查和核酸阴性证明查验。

(三)严防转运隔离环节交叉感染。加强转运环节管理,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安排专用车辆在规定时限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集中隔离场所,转运过程中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及车辆消毒措施。加强集中隔离管理,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医学观察指南》,合理确定集中隔离场所,按照“三区两通道”(生活区、医学观察区和物资保障供应区,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标准设置并规范管理,严格做到单人单间,落实对外封闭管理、内部规范管理、清洁消毒、垃圾处理、环境监测等措施,做好服务保障和心理支持;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加强居家隔离管理,居家医学观察应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和共用生活物品,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相关生活垃圾放入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做好生活垃圾和外环境消毒。

三、加强重点领域疫情防控

(一)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防控。对客运场站、公共服务窗口、大型商超、酒店、影剧院、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督促落实通风消毒、佩戴口罩、测温亮码等防控措施,做好日常保洁和环境消杀。严控人员聚集性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原则,督促主办单位制定防控预案,履行防疫责任,属地卫健部门做好专业指导,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加强景区景点防控。严格落实景区“限量、预约、错峰”要求,限制中高风险地区游客线上预约购票。做好游客来源监测工作,尤其是对14天内有疫情发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游客,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报告的不予进入;旅行社对14天内有疫情发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游客,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报告的不予参团,也不能组织团队到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严格实行扫码验码、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对红黄码游客、发热游客应立即疏散隔离,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优化设置游览线路,在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密闭空间场馆等人员容易聚集的区域,增加入口通道和检测点位,落实志愿服务人员,加强疏导工作,避免聚集拥堵。加强景区巡检巡查,引导游客做好佩戴口罩等安全防护,保持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

(三)加强医疗机构防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落实院感防控制度,强化病区管理、环境消毒,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陪护和探视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做好流行病学史问诊、就诊信息登记和上报,发热病人严格执行闭环管理,严禁非发热门诊医疗机构收治发热病人。

(四)加强冷链物流环节防控。坚持实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制度,强化冷库库长责任制,强化“川冷链”平台运用,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和中高风险地区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流通、销售全程防控和追溯管理,对每一批次进口冷链食品,严格落实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人员全管理“五全”措施,做到“应进必进、应检必检、应消必消”。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专区存放、专用通道、专区销售。

四、扎实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一)细化落实任务。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市级统筹、县级负责、街镇落实,安全有序分梯次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筑牢群体免疫屏障。各县(市、区)要按照“责任落实到人、点位保障到片、时间安排到天”要求,科学制定接种实施计划,精准测算疫苗使用需求,将疫苗需求、接种群体、接种时间、接种点位精准匹配,有序组织接种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行业人员接种,确保行业内无接种禁忌症的适龄人群应接尽接。

(二)优化接种服务。突出人文关怀,着力提供优质、周到、精准的接种服务。对出行不便、年龄较大的老人,社区要主动靠前服务,可派车免费接送居民至疫苗接种点,并安排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引导。对纳入下半年接种的12至17岁的人群,做好疫苗接种的科普宣讲,指导学校开展校园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在校师生接种率。对“上班族”群体,采取线上预约、晚上接种、错峰接种等方式,确保“上班族”能接种、不误事。对边远农村地区群体,充分考虑山高路远、群众居住分散等特点,采取“常规接种点+临时接种点+巡回机动接种”等方式,提供更加灵活、更加多样、更加便捷的服务。

(三)保障接种安全。加强医务人员接种禁忌症评估能力培训,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和救治,严格落实每个接种点有驻点医务人员值守、有急救设备药品保障、有120救护车转运患者、有转运渠道和救治绿色通道等“四有”要求。抓实抓细“一老一小”人群接种工作,严格落实接种前健康问询相关要求。做好应对夏季高温酷暑、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接种安排,强化接种现场秩序维护,做好安保、电力和网络通信等各项保障。

五、强化疫情应急处置

(一)提升监测预警处置能力。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进一步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药店管理和指导,对所有患者做好流行病学问诊,发热门诊患者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之前一律留观;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规定做好发热患者转诊。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检查指导,严肃查处私自接诊发热患者、瞒报迟报漏报疑似病例等行为。定期对人、物、环境开展监测,抓好医疗卫生机构、交通运输、隔离场所等系统一线工作人员,以及冷链物流、农贸市场、快递外卖、保洁等从业人员的定期核酸检测。加强针对性应急处置演练和业务培训,及时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加强核酸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口罩等物资储备。健全快速响应机制,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及时联动响应,快速精准处置,在最短时间内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坚决阻断疫情传播。

(二)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管理。发生本土疫情后,及时追踪判定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4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4天,与其在同一空间、同一单位、同一建筑有近距离接触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均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

(三)实行疫情风险区圈层管理。一旦出现本土病例,根据疫情形势,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实行封闭区、封控区、风险区周边区域、其他区域4圈层管理。封闭区实行全封闭管理,人员居家不出户,除防控和生活保障需要外,其余人员、车辆不得出入;封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严禁聚集;风险区周边区域保持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禁止各类大型活动,暂停影院、歌舞厅、游戏厅等休闲娱乐场所营业;其他区域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减少人员集聚。按照封闭区、封控区和周边区域的顺序,采取多轮次核酸检测,其中封闭区第1、4、7、14天至少开展4次核酸检测,封控区第1、7、14天至少开展3次核酸检测,风险区周边区域第1、7天至少开展2次核酸检测;其他区域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六、狠抓工作落地落实

(一)压实属地责任。各地要强化疫情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按照应急响应要求,整合各方力量,做到职责分工清晰、扁平化运行。各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坚持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值守、“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保持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入境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管理要求,科学研判疫情形势,采取适合本地实际的疫情防控策略。

(二)压实行业责任。各行业部门(单位)要落实主管责任,制定适合本行业特点的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增强防控措施针对性,指导所辖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持续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各地宣传部门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引导舆情、防止炒作。公安部门要强化网络巡查监管,坚决依法打击网上恶意造谣滋事等违法行为,引导全社会依法有序防控疫情。

(三)压实单位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疫情防控“五有”要求(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配备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员工每日体温、症状等健康监测,督促健康异常人员前往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员工的排查登记,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备,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等措施。

(四)压实个人责任。要引导群众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加强家庭室内通风、消毒。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主动报告社区,配合做好管控措施。

(五)加强督促指导。按照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逐项列出督查清单,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下沉基层一线和最小单元,对各地重点人员排查管理、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深入查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既推动部署要求执行到位,又防止简单粗暴、搞“一刀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防控不力或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乐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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