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通知公告
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2-22 16:08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打印 分享到: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48号)中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现将《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敬请社会各界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保问题提出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7mbbkDjb9ifEgTR8dGnjw提取码j8b3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现场查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同时,也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项目建设提出环保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7mbbkDjb9ifEgTR8dGnjw提取码j8b3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意见

请公众根据本公示第三条中的网络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全部内容后,将所填写的表格发送至邮箱:310931340@qq.com

2)纸质意见

请公众根据本公示第三条中的网络链接下载并打印(双面打印)公众意见表,而后按表格要求填写完全部内容后,邮寄至评价单位。(收件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35;收件人及联系电话:0288691980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

主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心连心服务热线:0833-12345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2

承办:市数据局

技术电话:0833-2096881

蜀ICP备1201110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