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一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 2024-05-11 11:05 来源: 市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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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3日至5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提出。联系电话:0833—2443072、0833—2134699;邮寄地址:市中区天星路36号市委办公室。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联系人:陈奇)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一些部门和地方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般工作来对待,对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缺乏紧迫性,畏难情绪突出,攻坚克难的主动性不够。 |
整改责任单位 |
市级有关部门,乐山高新区、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整改目标 |
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持续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认真履职尽责,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
整改措施 |
1.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把做好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实际行动,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将有关内容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方面。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县两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落实。 3.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查督导和暗查暗访,充分发挥市环委会、市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和督促落实作用,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生态环保职责,扎实抓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动落实市领导常态化暗访暗查,适时拍摄制作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片,曝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坚持“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加力推进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瞒报虚报、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4.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效办理“心连心”服务热线和微信公众号以及市委书记、市长信箱等渠道受理的生态环境问题信访件,持续办好“环保曝光台”栏目,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5.持续开展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各地、各部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乐山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十二条措施》,印发《2023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关于实施2023年市级干部教育培训重点项目的通知》。 2.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1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按照“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原则,“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推进问题整改,积极开展全市新一轮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常态化进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持续办好“环保曝光台”,运用“绿色”提示书、“黄色”督办书、“橙色”警示书、“红色”移交书“四色四书”机制强化督办问效。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移交问题及国家、省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按照“清单制+责任制”,定期调度和现场督促相结合,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落实市领导常态化暗查暗访,制作《三江岸线生态环境问题暗访警示片》,印发《政府督查与重点部门(单位)监督贯通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销号,形成政府督查和部门监督合力。 4.常态化开展环保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探索生态环境宣教和舆论监督新路径。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策划推出生态环境卡通形象代言人“乐小淼”“乐小垚”,组建“嘉州环保”志愿服务队,创新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及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活动;自主拍摄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为主题的“环保坝坝电影”,进场镇入村社播放;开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我们爱地球,爱乐山”艺术类作品征集活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2022年乐山市第一届“嘉州环保先锋”评选活动;“环保曝光台”相关经验做法入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四川实践》。 5.统筹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