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动态调整专题研究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5-09 14:28      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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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动态调整专题研究单位比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委《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高质量完成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任务,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择一家机构开展乐山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动态调整专题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度乐山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动态调整专题研究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医疗服务价格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推进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第十九次会议精神,经国务院同意,2021年8月27日,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提出从试点起步,重点围绕总量调控、价格分类形成和动态调整、监测考核等机制开展试点,到2025年,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经过严格把关和层层遴选,乐山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5个试点城市之一,由国家医保局直接联系指导,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开展试点,计划在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动态调整机制上进行深入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二)建设目标:立足乐山,放眼全国,开展多维度、多口径大数据分析,理论模型设计和实证研究,统筹兼顾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探索建立灵敏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动态调整机制,打造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典型样本,形成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设的成熟思路与实施路径,总结提炼为可面向全国推广的改革经验。

 (三)项目内容:完成2022年乐山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动态调整专题研究,按照“区分医疗服务类型、综合设置触发机制、合理确定调价总量、科学制定调价方案、及时评估改革成效”的整体思路进行,确保专题研究工作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三、参选方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选方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二)参选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加盖参选方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三)参选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场所,并具备建立模型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选方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者截图(均注明网址)。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编制范围和内容:2022年度乐山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动态调整机制专题研究。

 (二)编制时间要求:2023年4月底之前完成专题研究报告初稿并报审。经专家论证后,及时调整完善,形成最终稿。

 (三)中标单位在项目专题研究报告编制过程中应保密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经允许不得将相关信息透露给第三方知晓,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项目验收(实质性要求)

 提交乐山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动态调整机制专题研究报告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验收。

 六、比选流程

 (一)参选单位到场后现场抽签确定项目介绍顺序。

 (二)参选单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现场交给比选小组,由纪检监察人员现场进行拆封。

 (三)参选单位进行PPT演示和介绍(介绍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3个部分:一是参选单位情况简介;二是对乐山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动态调整机制专题研究项目的思路和建议;三是项目的完成时限、工作安排以及驻场人数等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介绍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四)接受评审小组问询(结束后参标公司退场)。

 (五)比选小组根据各参选单位标书制作及项目介绍情况,参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六)比选情况报局党组会审定。

 (七)公示比选结果。

 七、其他

 (一)本项目共计划研究期限为3年,本年度(2022年度)预算最高价19.8万元。

 (二)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分标准)。

 (三)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方应于2022年5月18日15:00前将《确认参与投标的函》(格式自拟)递交至乐山市医疗保障局3楼309室。

 (四)比选文件份数和要求:比选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共计柒份,均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有效参选单位不达3家则流标。

 (六)比选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9:00。

 (七)比选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56号市医疗保障局3楼302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吴丹倩

 联系电话:0833-2694728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56号市医疗保障局


 附件:评分标准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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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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