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学天乐教育”不满意消协投诉结果

信件信息
信件标题: 市中区“学天乐教育”不满意消协投诉结果 信件编号: L50027639
信访形式: 心连心信箱 写信时间: 2018-05-09
内容分类: 投诉 回复时间: 2019-04-17
信件内容:

市中区“学天乐教育”近日到犍为县味宜中酒店开展学生拓展训练活动,预定了3桌餐饮,250元/桌,交了500元押金。同时约定场地为免费使用。但是等到他们结束用餐,服务员称上错了菜,上成了300元/桌的标准。于是叫来老板张文处理,协调不成产生争吵,此过程中老板动手伤到了其中一名老师。同时,老板要求另外交水电费1000多元,还要交场地费用,与事先约定不符。事后,教育机构发现有一个插线板被误带回来,老板称必须把插线板亲自带回犍为并向老板道歉才将押金500元退还。教育机构找到消协投诉,最终处理结果也让他们回犍为向老板道歉退押金,机构负责人对此结果不满意,称该机构才是受害者。望处理。

信件回复内容

犍为县市场监管局 :经查,乐山学天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彭女士2018年5月1日通过微信在犍为县味宜中酒店预订了5月5日和6日的餐饮并交付500元定金,安排就餐标准为5号中午300元/桌、晚上200元/桌,6号中午250/桌、6号早上要用早餐,就餐人数为43人,同时5号6号白天晚上需要使用酒店场地。5号中午乐山学天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到达犍为县味宜中酒店用餐,用餐人数为50人。酒店认为用餐人数与之前约定不符,就与该公司领队彭老师交换意见,彭老师提出从原有的4桌菜里匀一桌菜供带队的老师和教练食用,酒店认为本来利润就微薄这样一来更无利润可言,故拒绝了彭老师提出来的意见,随即提出超出人数每人按25元一人计算。6日中午由于味宜中酒店大堂经理失误每桌按300元标准上菜,在结账时彭老师发现与约定的标准不符产生分歧,最终仍按250元/桌结算(超出部分由酒店大堂经理个人承担)。此次乐山学天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犍为县味宜中酒店共消费3850元餐费,犍为县味宜中酒店未向乐山学天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收取任何水电费及场地费。消协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转办件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鉴于消费者人在乐山不便到犍为,故采取电话核实的方式。由于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直至5月10日18:00之前未作出过任何处理结果,而投诉人但柯却于5月9日再次在心连心服务热线投诉,对此我局表示不解。 经我局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于5月11日上午,双方达成一致:乐山学天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公牛牌三孔以上插线板一个通过快递方式寄给犍为县味宜中酒店,味宜中酒店在收到插线板后半日内将定500元通过微信转给对方。当事双方对调解结果很满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乐山市数据局
政务新媒体矩阵
乐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