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告知遥控无人机是否需要进行备案

信件信息
信件标题: 望告知遥控无人机是否需要进行备案 信件编号: 2998410
信访形式: 心连心信箱 写信时间: 2025-10-14
内容分类: 求助 回复时间: 2025-08-27
信件内容:

反映人给孩子购买了一个遥控无人机玩具(不是航拍器),村上通知反映人需要进行备案并且告知是派出所通知的,反映人称并未收到派出所的通知,望告知遥控无人机是否需要进行备案。

信件回复内容

公安局回复:

1.实名登记要求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必须依法进行实名登记 。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就实施飞行活动,公安机关将责令改正,可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登记信息内容:

个人:需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以及无人机的产品类型、型号、序列号、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唯一产品识别码、飞控序号、使用用途等。

单位:要登记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还有上述提及的无人机相关信息及使用用途。

登记方式与平台:您可登录中国民用航空局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s://uas.caac.gov.cn )进行线上登记;也能通过手机端下载安装“uom”无人机app进行实名登记。

具体操作步骤为登录平台后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通过手机扫码刷脸验证身份,选择无人机的生产商名称、型号等相关信息(序列号手动输入),按要求上传照片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在实名登记页面查询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无人机,点击“发送二维码”按钮,填写邮箱,下载附件并打印,将二维码粘贴至无人机机身上 。

3.公安机关备案,完成民航部门的实名登记后,为便于管理,建议您将登记信息报给当地公安机关(反恐特警大队)备案 。

所需材料:个人需携带无人机(含产品类型、型号、序列号、产品识别码、飞控序号)、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购买凭证;单位持有者需携带无人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购买凭证等材料 。

备案地点:前往所在地公安机关反恐特警大队进行登记备案,登记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提供不实信息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飞行空域与飞行计划申请:我国对无人机飞行空域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管控空域、报备空域和自飞空域 。在真高120米以下的适飞空域(部分特殊区域除外)飞行,通常无需提交飞行活动申请;如需在管制空域范围内飞行,必须向对应飞行管制分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机构提出申请 。一般在“UOM”系统申请飞行活动,需注意该系统目前只受理七天内的飞行活动,且要在飞行前一日的12时前提交申请,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会在飞行前一日的21时前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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